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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6-11 数据编号: 5898301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北京,山东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液体除氟剂采购项目项目公告(变更)

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液体除氟剂供应商遴选文件
1. 遴选条件本遴选项目遴选人为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2. 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2.1整体项目规模: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液体除氟剂框架协议供应商公开入围。
2.2遴选内容与范围:本遴选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遴选为其中的:(001) 液体除氟剂框架协议。
2.3遴选说明:
(1) 本次遴选内容为液体除氟剂框架协议供应商,最终选择3-5家供应商入围。若经评审合格的响应单位不少于5家,则本项目将按综合得分取排名前5名入围候选人作为本次入围供应商;若经评审合格的响应单位少于5家且不少于3家,则本项目将按每个标段综合得分取排名前3名入围候选人作为本次入围供应商,遴选人可根据需要以同等要求补充入围供应商,若经评审合格的响应单位少于3家,遴选人将重新发布遴选公告。确定入围单位后,遴选人将分别授予其《入围通知书》,并与其签署框架协议;入围有效期为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3年内有效,框架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甲方可根据上一年度的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乙方不应不合理的予以拒绝。同时,遴选人可根据需要以同等要求补充入围供应商。
(2) 供应商应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充分考虑项目现场所在地地理位置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遴选人拟采购的标的物进行综合单价报价,其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包装、运输、税金等费用。
(3) 遴选人对签署的《框架协议》内成交人的实际采购量不作任何保证,每一批次采购的具体数量及交货时间以遴选人向成交人另行下达的书面《采购订单》为准,成交人不得因实际采购数量的调整而向遴选人提出索赔。
(4) 采购方确认水质无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如果送货实际处理效果与投标实验结果偏差超过10%,甲方将不予支付货款,终止合同,该入围供应商踢出遴选入围名单,并将该供应商拉入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遴选文件要求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财务状况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且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上传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财务报表。其他以提供的承诺书原件为准(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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