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坛区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施工项目(三期)JTZZ-LH-SG4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金坛区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施工项目(三期)
JTZZ-LH-SG4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坛区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施工项目(三期) 已由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坛发改投字【2022】96号、坛发改投字【2022】9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以金坛交建许字[2023]00055号批准,项目业主 为常州市金坛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常州市金坛区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S240(S340-江东大道)段、S240(S239-吉渡大桥)段、G233(丹阳界-溧阳界)段、金武路(S240-武进交界处)、阜溧高速儒林互通、扬溧高速金坛西互通等范围内景观绿化的提升。
本次施工招标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JTZZ-LH-SG4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上述段落范围内景观绿化及附属设施的施工、缺陷修复以及缺陷责任期内养护。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其中S240(S239-吉渡大桥)段、扬溧高速金坛西互通段、阜溧高速儒林互通段必须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工。
缺陷修复以及缺陷责任期内养护:实际交工验收合格后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
3.1.1资质条件: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3.1.2业绩条件:
2017 年1月1 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绿化施工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3.1.3其它条件:
(1)投标人需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并能查询到信用等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施工类)被评为C 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公布”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2人员条件
3.2.1资质条件:
(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2)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3.2.2业绩条件: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17年1月1 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竣工日期为准),担任过绿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含副职)或项目总工。(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
3.2.3其它条件:
(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均需由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
(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要求: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