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供热管网及附属设施更新改造工程
供热管网更新项目 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延建施2024-05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供热管网及附属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已由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延市发改【2024】1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以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供热管网及附属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供热管网更新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改造供热一次管网总长6104m(管沟长度),改造后最大管径DN1400;及其配套的阀门井等附属设施;
2.3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
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服务等)、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交付工程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的总承包服务;
2.4 建设地点:延吉市城区;
2.5 计划工期:2024年07月至2025年10月;
2.6 质量标准:
(1)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及环保相关规范、标准。
(2)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B2级)和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单位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有多年施工及设计经验,且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由联合体实施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在牵头单位注册职业(须要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的综合协调管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但须同时满足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热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 业绩要求:
(1)投标单位近三年(2021年06月01日至2024年05月31日,设计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施工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注: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4 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提供)
(1)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