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委引滦局潘大水库管理区供暖设施改造配套工程已经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以滦规计〔2024〕21号批复,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本项目为海委引滦局潘大水库管理区供暖设施改造。拟进行供暖系统改造的总建筑面积26097m2,总计13栋建筑。其中,潘机关管理区5栋,潘坝下管理区2栋,大黑汀管理区6栋。本项目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单体建筑供暖及空调系统、单体外窗改造设计、建筑室内修缮等。具体包括:对管理区内局办公楼、局调度楼、汀管处办公楼3栋建筑的空调末端系统改造和室内修缮,其余10栋建筑的供暖末端系统改造;除坝下区机关办公楼、职工医院、汀管处水文业务楼外的10栋建筑的外窗改造;职工医院楼室内修缮及电气改造;汀管处职工宿舍楼的部分室外管网改造等。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7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计划工期为108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海委引滦局潘大水库管理区供暖设施改造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海委引滦局潘大水库管理区供暖设施改造配套工程施工,合同编号:PDSKGLQGNGZPTSG/HT-2024-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管理区内局办公楼、局调度楼、汀管处办公楼3栋建筑的空调末端系统改造和室内修缮,其余10栋建筑的供暖末端系统改造;除坝下区机关办公楼、职工医院、汀管处水文业务楼外的10栋建筑的外窗改造;职工医院楼室内修缮及电气改造;汀管处职工宿舍楼的部分室外管网改造等。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