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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6-12 数据编号: 5903746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河北石家庄沙河新乐市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沙河新乐市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沙河新乐市段河道治理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3)15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乐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乐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沙河新乐市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2.2
项目实施地点:沙河新乐段;
2.3建设内容:河道疏浚12.7公里,新建及加固堤防21.37公里,堤顶硬化51.94公里,工程安全监测及信息化等。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等相关服务以及后续服务等相关内容。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等相关服务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相关内容。征地移民补偿综合勘测设计。
2.5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止。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①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乙级及以上资质;③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④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相关能力。
2、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5、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人数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设计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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