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庆安县十六道岗水库工程工程抽检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庆安县十六道岗水库工程工程抽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kc0000g240610001001001
1.招标条件黑龙江省庆安县十六道岗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由黑龙江省水利厅以《关于黑龙江省庆安县十六道岗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黑水规计许可〔2024〕2号)文件批复,工程总投资为293825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庆安县十六道岗水库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朗宜(黑龙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庆安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黑龙江省庆安县十六道岗水库工程工程抽检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庆安县十六道岗水库工程工程抽检;
2.2建设规模:十六道岗水库属于山丘区水库,水库按100年一遇洪水设计,按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水库总库容1.44亿立方米。该水库是以农业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城镇供水、改善水生态环境等综合利用的大
(2)型水利枢纽。工程布置主要由拦河坝、溢洪道、鱼道和灌溉建筑物组成;
2.3建设地点:庆安县十六道岗水库位于呼兰河一级支流欧根河上游,坝址距庆安县城约62公里;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执行,认真、全面履行工程抽检服务承诺,提供合格成果,达到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黑龙江省庆安县十六道岗水库工程工程抽检,包括水库枢纽工程(含大坝、溢洪道、引水、鱼道、交通、房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水库淹没区及浸没区防护工程等全过程检测。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431.4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检测范围包含岩土工程类和混凝土工程类甲级资质,金属结构类、机械电气类和量测类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并同时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要求投标人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三年(2021年-2023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4在近三年(2021年-2023年)投标人及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潜在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行贿罪”记录的网页截图);如在该网站上查询不到单位信息,投标人需进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承诺时间必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之后,如承诺有虚假,投标无效。如有违法违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满足工程抽检工作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2023)经政府审计部门或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年度会计报表等有关资料(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会计报表)。(注:若成立不满三年,按照实际情况提供)
3.6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