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岛市抚宁区寺后头水库建设项目移民征迁监督评估招标公告
秦皇岛市抚宁区寺后头水库建设项目移民征迁监督评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秦皇岛市抚宁区寺后头水库建设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4】7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抚宁区河道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由国债资金和省级、市级、区级配套资金组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秦皇岛市抚宁区河道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寺后头水库建设项目移民征迁监督评估。建设地点:抚宁区寺后头村。建设规模:寺后头水库为小(1)型水库,工程等别为IV等,总库容442万立方米,防洪库容388万立方米。主要建筑物包括拦河坝、溢洪道、放水洞等,其中拦河坝坝长603米,最大坝高12.2米;溢洪道共5孔,每孔净宽8m。工程永久占地1164.49亩,搬迁安置人口207人。迁改交通道路1.528公里、路基宽6米,为四级标准;恢复改建高压输电线路7条等。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移民征迁监督评估相关工作完全结束止。
2.2招标范围:对建设征地补偿和农村征迁、企事业单位处理、专业项目处理、库底清理、防护工程及工程建设区场地清理等实施情况的进度、质量、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做好信息管理和合同管理,以及各方组织协调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