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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6-13 数据编号: 5914832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广东深圳关于深圳市罗田水库运维管养项目(2024年度)的更正公告(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DL20240011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罗田水库运维管养项目(2024年度)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6日至2024年06月16日13点30分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针对有供应商在招标公示阶段提出的相关疑问事项,现根据采购单位意见,作出更正及答疑如下:
问题1: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里:“
(5)水工维护班长: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原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或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第三方评价机构颁发的中级及以上(四级)防水工或水工监测工证书的,每提供一项人员专业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设置逻辑不合理,建议修改为“
(5)水工维护班长: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原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或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第三方评价机构颁发的中级及以上(四级)防水工的,每提供一项人员专业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理由:根据定义“防水工是土建专业工种中的重要成员之一,专指对建筑表层进行防水施工与维护管理等技术工作的工人。”;“水工监测工是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等相关领域从事水工监测、水文测验、水质监测、水资源管理等工作”,两个证书属于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证书,水工维护班长具备防水工或水工监测工考察的目的和意义何在?因水工维护班长属于维护技术人员,建议考察防水工更符合项目要求。
回复:不予采纳,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2:
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情况里“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中型及以上水库(总库容≥0.1亿立方米)标准化创建咨询服务且该业绩服务的水库通过省级及以上达标的,每具有1项有效业绩得25%分,本项最高得50%分。”建议修改为“2.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中级及以上水库(总库容≥0.1 亿立方米)省级水库标准化创建经验的,每具有1座水库的得25%分,本项最高得50%分。”
理由:标准化创建分施工、设计、咨询等行业,本项目标准化创建指定咨询行业,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规精神,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易发问题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第91条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属于负面清单内容。
回复:部分采纳。将评分信息—综合实力--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一)评分内容“2.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中型及以上水库(总库容≥0.1亿立方米)标准化创建咨询服务且该业绩服务的水库通过省级及以上达标的,每具有1项有效业绩得25%分,本项最高得50%分”修改为“2.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中型及以上水库(总库容≥0.1亿立方米)标准化创建咨询服务且该业绩服务的水库通过省级及以上达标的,每具有1座中型及以上水库(总库容≥0.1 亿立方米)的得25%分,本项最高得50%分”。
其他内容不予采纳,按照采购文件执行。
问题3:
招标文件中“评标信息”“供应商认证情况”中: 2.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颁发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II级及以上证书得40%,本项最高得40%分。 我公司对本项评分内容有疑问,认为应取消,理由如下: 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应当有一定规模和数量的在建工程供现场检查:其中申报二级的,应当不少于2个1000万元(合同金额,下同)或1个2000万元以上规模的省内工程现场,河道等线性工程应当含造价不少于300万元的单体建筑物;申报三级的,应当不少于2个400万元或1个800万元以上规模的省内工程现场,河道等线性工程应当含造价不少于200万元的单体建筑物。属于将供应商的注册地、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 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设定为评审因素,或设定的资质、证书等获取前提暗含上述条件或指标。综上,建议取消该评分条款。
回复:不予采纳,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4:
招标文件中“评标信息”“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中: 2.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中型及以上水库(总库容≥0.1亿立方米)标准化创建咨询服务且该业绩服务的水库通过省级及以上达标的,每具有1项有效业绩得25%分,本项最高得50%分。 我公司对本项评分有疑问,建议修改,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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