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市南京处甬宁线长兴县洪桥镇与李家巷镇管道改线工程杂散电流干扰评估谈判项目项目谈判公告
南京处甬宁线长兴县洪桥镇与李家巷镇管道改线工程
杂散电流干扰评估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南京处甬宁线长兴县洪桥镇与李家巷镇管道改线工程杂散电流干扰评估项目已由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以《关于甬宁线长兴县洪桥镇与李家巷镇管道改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部储运〔2022〕335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南京处甬宁线长兴县洪桥镇与李家巷镇管道改线工程杂散电流干扰评估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告,请有意向的响应人参与谈判。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处甬宁线长兴县洪桥镇与李家巷镇管道改线工程杂散电流干扰评估项目。
2.2采购项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
2.3采购项目标段划分:/。
2.4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提交服务成果。
2.5最高限价:40万元(不含税)。
2.6采购范围:对甬宁线长兴县洪桥镇与李家巷镇管道改线工程进行杂散电流干扰评估工作。
3.响应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
3.1.1响应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3.1.2具备防水防腐保温贰级及以上资质;
3.1.3中国腐蚀控制技术协会颁发的中国腐蚀控制贰级及以上资质;
3.1.4中国腐蚀控制设计资格证书。
3.2 财务要求:
3.2.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