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平和县坂仔片区排涝工程补充通知(1)公告
平和县坂仔片区排涝工程补充通知
(1)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合同方式”修改为“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幅度包干合同方式”,招标文件中涉及合同价格形式做相应修改。
2、招标文件第四章第3节中12.2 预付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修改为“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预付款支付期限:开工令发出且施工方提交申请单后支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同比例扣回。若工程在竣工验收前提前解除合同的,尚未扣完的预付款应与合同价款一并结算付;预付款扣回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