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市延平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延平区南山镇、赤门乡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5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延平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4、05、06标段)延平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延平区南山镇、赤门乡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5标段)二次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延平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4、05、06标段)已由南平市农业农村局以南农[2024]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延平区农村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农村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延平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4、05、06标段)延平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延平区南山镇、赤门乡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5标段)二次招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04标段:延平区巨口乡、樟湖镇,05标段:延平区南山镇、赤门乡,06标段:延平区四鹤街道、来舟镇、夏道、炉下镇;
2.2 工程规模:招标控制价10801907元(其中04标段招标控制价为3901786元;05标段招标控制价为3188320元;06标段招标控制价为3711801元;),不可竞争金额C=1125100元(04标段不可竞争金额C=406516元;05标段不可竞争金额C=332182元;06标段不可竞争金额C=386402元);
2.3 产业类型:第一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依据;
2.5 最高控制价:3188320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332182元(含暂列金0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332182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共分3个标段;标段4:延平区巨口乡、樟湖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段5:延平区南山镇、赤门乡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段6:延平区四鹤街道、来舟镇、夏道、炉下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本项目3个标段的K值和d值分3次抽取,在3个标段全部解密完成后抽取,抽取顺序为第1标段→第2标段→第3标段。
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对其中任意一个标段或三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本项目开标按规定的顺序进行,即第4标段→第5标段→第6标段,已成为第4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与第5、6标段的投标,已成为第4标段、第5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与第6标段的投标;
2.7 质量要求: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福建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 法》,以及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1 7 6— 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1223—2008标准及现行工程质量规范合格标准要求;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