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三十八中门前天桥项目涉及江南分局110kV沙井站10kV南站西甲、南站西乙、南站丙、南站西丁支21号至24号塔四回路电力设施搬迁工程等2个项目-非开挖顶管专业分包项目(第二次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三十八中门前天桥项目涉及江南分局110kV沙井站10kV南站西甲、南站西乙、南站丙、南站西丁支21号至24号塔四回路电力设施搬迁工程等2个项目-非开挖顶管专业分包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YT2024-NH034E-01),采购人为广西建宁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预计采购金额10.584万元人民币。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地点:项目位于南宁市。
2.2项目概况:拟新建电缆顶管4回,路径140米;采用MPP φ180mm×12mm电缆导管。
2.3采购范围:南宁市第三十八中门前天桥项目涉及江南分局110kV沙井站10kV南站西甲、南站西乙、南站丙、南站西丁支21号至24号塔四回路电力设施搬迁工程等2个项目-非开挖顶管施工,含围挡、管线排查、拆除人行道、下钻出钻开挖、市政恢复回填、路基、路面沥青恢复;所有工作均需满足图纸,招标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包通过业主验收合格。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即开工,20天内完成施工。特别说明:按工程需求,需方发出需求通知单后三天内进场,否则视为不履约。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采购只有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不同单位实际控制人互为夫妻关系的,或不同单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交叉任职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项目(标的)的报价。
(6)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