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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6-14 数据编号: 592197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城东片区主供水管网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和田地区于田县城东片区主供水管网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65322624061200316001)
 
 
一、招标条件
和田地区于田县城东片区主供水管网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22624061200316001)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中央及自治区预算内60.0%、其他资金40.0%,招标人为于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于田县
2.项目规模: 新建供水管网19.57公里(dn630聚乙烯供水管12.57公里,dn315聚乙烯供水管5公里,dn225聚乙烯供水管2公里),阀门井77座;敷设dn110PVC七孔梅花管13.66公里。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22624061200316001001
标段(包)名称: 和田地区于田县城东片区主供水管网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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