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市引入邯峰电厂热源供热首站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邯郸市引入邯峰电厂热源供热首站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邯郸市引入邯峰电厂热源供热首站建设项目监理已由峰峰矿区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峰开审批核字〔20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交建皓特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交建皓特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邯峰电厂东侧废料堆场;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邯郸市引入邯峰电厂热源供热首站建设项目,供热范围为邯郸市西部及北部地区。以机组改造后的邯峰电厂作为供热热源,近期供热面积 2000 万平方米,总热负荷 870MW;远期首站供热能力提升至 1205MW。主要建设内容:①新建供热首站一座(含首站工艺、建筑、结构、电气、自控、暖通、给排水设计),近期供热能力 870MW,远期供热能力1205MW,首站内预留远期建设条件;②新建厂区管道:包括汽轮机房至供热首站两路蒸汽管网,管径 DN1500,长度均为 250 米;正常及事故疏水、冷却水管道等共计 1410 米;2.1.3监理服务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满止;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