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江南污水收集、处理及回用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福州江南污水收集、处理及回用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104010280203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江南污水收集、处理及回用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23〕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大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福州江南污水收集、处理及回用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工程地点:福州市仓山区。
2.3项目概况:金山污水厂厂外管网新建污水干管6.4千米、污水支管 4.4千米;连坂污水厂厂外管网新建污水干管17.4千米、污水支管1.7千米及污水泵站1座;义序河区域新建污水干管 5.7千米;新建江南通沟污泥处理场(设计污泥处理规模200m3/d);新建金山再生水回用工程(回用规模5万m3/d)、连坂再生水回用工程(回用规模 10万m3/d),新建再生回用水管道10.95 千米。
工程项目建设投资115436.95万元,其中工程费88825.34万元。
2.4计划服务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勘察: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管线测量、地形图购买等。
(2)设计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交通导改设计等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设计服务)、BIM建模、服务和配合工作及项目后续阶段相关配合服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及当地主管部门技术审查要求。
(3)工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除施工图范围内工程,还需包含相关监测、检测,以及满足建筑功能使用需求的设备安装调试等内容)、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监理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和结算完成。
(4)造价咨询:对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协助财政预算评审单位审核;协助招标人合同谈判与签署工作、造价监控、合同价与工程变更价款审核、配合招标人询定价工作、现场签证审核、进度款审核、施工结算审核等;造价监控包含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全范围造价咨询监控控制,直至财政结算审核完成为止。
2.6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3570934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