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家能源集团2024年度火电项目三大风机集中采购(标段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205682,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国能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安徽能源有限公司、国能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吉林公司吉林热电厂)
2.1.1.1项目概况:国家能源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以下吉林热电厂)位于吉林市江北化工区,是国家“一五”时期前苏联援建的156项工程之一。吉林热电厂共建有11台机组,1~4号机为单机容量35MW,建于1956~1958年,5~7号机为单机容量65MW,建于1959年,8~9号机为单机容量125MW,建于2003年,上述机组均为前苏联制造;10~11号机为单机容量200MW,建于1988~1989年,为国产机组,10号机于2008年进行通流改造扩容至220MW,11号机于2009年进行通流改造扩容至220MW,11台机组总装机最大时容量为1025MW。
1~7号机组于2014年前退役关停,现8~11号机组运行。本期新建机组通过关停现有8、9号机组(2×125MW)、10、11号机组(2×220MW)等容量替代方式建设2×350MW机组。
2.1.1.2经国家能源集团批准,2023年11月成立了国能吉林热电有限公司,由吉林公司全资设立。国能吉林热电有限公司作为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对国能吉林热电厂“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 2.1.1.3招标范围:国能吉林热电厂“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燃煤机组工程一次风机设备招标范围主要包含4台一次风机及配套电机等附属设备的本体、设计、制造、供货、检验、运输、安装指导、试验等。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1.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黑龙江公司哈热公司二期)
2.1.2.1项目概况:国能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工业新城。厂址东侧紧邻哈五公路(G202 国道),西侧临近拉滨铁路及王家窝堡,距离平房站约4.5km。厂址南侧有一回500kV高压线路通过,北侧有两回220kV 线路和哈南十六大道通过。厂址在哈五公路、拉滨铁路和哈南十六大道围成的区域内,厂址南侧紧邻哈尔滨平房区和双城的边界。一期建设2台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分别于2013年、2014年投产。一期出线从厂区东侧引出,向北经转角塔向西以2回220kV线路接入500kV哈南变电所的220kV母线,输电距离约14km,局部与原有的2回220kV线路交叉,出线走廊宽阔。二期规划建设2台660MW 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在正常状态下,供热能力为1600t/h,切缸状态下,供热能力为2200t/h,具备提供工业蒸汽能力,拟采用两回500kV出线,接入位于厂址西北侧约 12km处的哈南500kV变电站,项目计划于2024年7月开工建设,第一台机组 2026年6月投产,第二台机组2026年8月投产。
2.1.2.2招标范围:项目包括2台660MW超超临界锅炉配套的4台动叶调节轴流式一次风机、4台动叶调节轴流式送风机、4台动叶调节轴流式引风机及油站、电机等设备设施及其附件,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调试配合、性能验收试验配合等工作。
2.1.3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河北公司定州电厂)
2.1.3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安徽公司安庆三期)
2.1.3.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3.2项目概况:安徽公司安庆三期2×1000MW机组工程项目,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等。
2.1.3.3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安徽公司安庆三期2×1000MW机组工程配套的引风机、送风机、一次风机,包括风机本体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和试验等。
2.1.3.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暂定),具体交货到现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应满足工程需求。
2.1.4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神公司博州电厂)
2.1.4.1项目概况:项目拟选选址位于博乐市五台工业园区内,北距博乐市约12公里,西侧紧邻博乐市在建五台储煤中心及拟建五台铁路专用线。贮灰场位于厂址东北侧约4.30公里处,通过厂址周围省道、县道可到达灰场附近。
厂址自然条件、海拔高度
场地土类型及建筑场地类别:根据收资,场地中沉积的圆砾为中硬土,全~强风化泥质砂岩属于软质岩石,场地平均覆盖层厚度小于5m,估算场地覆盖层等效剪切波速值500m/s≥Vse>250m/s,遵照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表4.1.3和4.1.6规定和评价,及结合周边建筑经验,判定场地类别为Ⅰ1类建筑场地。
地震动参数:根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及《中国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区划图》可知:拟建区设计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相应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加速度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地震分组为第三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