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万石镇华山河、横塘河水环境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万石镇华山河、横塘河水环境治理工程(工程项目名称)
万石镇华山河、横塘河水环境治理工程施工(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万石镇华山河、横塘河水环境治理工程(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万石镇华山河、横塘河水环境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 宜发改投资许(2024)8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注:未成立项目法人的为项目业主)为宜兴市万石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宜兴市万石镇人民政府,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万石镇华山河、横塘河水环境治理工程施工(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万石镇华山河、横塘河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对万石镇华山河、横塘河进行水环境综合治理;华山河:建设雨水管道, 挺水植物,沉水植物,生态护坡,太阳能曝气机3套,生态清淤,华山河工业段布设4套水质视频监控设施,殷村港镇界布设3套水质在线监测设施等。横塘河:建设雨水管道, 挺水植物,沉水植物等。总投资金额约1294.49万元。总工期:120日历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对应投资金额:1205.99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工期每拖延一天的赔偿金额是以中标价的万分之五来计算。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中标价的5%。
2.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若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承包人整改至合格,并向业主按中标价的5%支付违约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
(2)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1年度或2020~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且财务审计报告反映上年度无亏损。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应超过65周岁,已退休但未满65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证明;
备注:投标人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