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除尘排潮管道及空调风管内部清理项目(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项目公告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除尘排潮管道及空调风管内部清理项目(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滕州市
一、招标条件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除尘排潮管道及空调风管内部清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
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除尘排潮管道及空调风管内部清理项目。
4.项目编号:
(1)招标人编号: TYGZ2024007;
(2)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627-24Z0720694。
5.实施时间(合同履行期间):合同签订生效后,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10日内具备施工条件,接招标人通知后30日内完成现场清理工作。
6.实施地点: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
7.项目主要内容:依据清理周期,对各除尘管道、排潮管道、空调风管进行清理,清理验收后恢复保温及管道标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8.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442692.82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范围:
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否。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有效,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