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2024年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昌市2024年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2490-202401-01F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4-01081
3、项目名称:宜昌市2024年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第三方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8(万元)
6、最高限价:88(万元)
7、采购需求:
对城区和县市所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日常全覆盖技术帮扶和检查,城区黑臭水体日常全覆盖巡查和水质检测,城区沿江排口日常巡查,参与城区污水直排口调查,住建部门2024年度入河排污口验收销号任务,其他生活污水相关专项检查、暗访、调查、应急、资料整理等工作。(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商业服务业”(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供应商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上传证书彩色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15日至2024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