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安市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工程提质增效城区道路雨污水管网修复(建成区主支管网)工程项目-“333”提质增效项目(E、G达标区建设)二标段资格后审公告
招标公告
海安市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工程提质增效城区道路雨污水管网修复(建成区主支管网)工程项目-“333”提质增效项目(E、G达标区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工程提质增效城区道路雨污水管网修复(建成区主支管网)工程项目-“333”提质增效项目(E、G达标区建设)(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集团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成区主支管网修复E、G区域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E区域为东至永安路,西至如海运河,南至东海大道,北至长江路;G区域为西至宁海南路,东至通扬运河,北至长江路,南至东海大道。
2.1.2建设规模:针对建成区老旧管网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修复完善,主要出现的问题现象如树根穿刺、残墙坝根、支管暗接、管道变形、管道异物穿入、管道破裂、挡墙未拆等;针对此类问题现象进行有效修复,具体修复方案如下,局部树脂固化修复、CIPP紫外光固化修复、管道开挖修复、裂管法修复、铣刀机器人切除树根等。
一标段(建成区主支管网修复E区域施工):E区修复污水管道约2.0公里、雨水管道约3.0公里。
二标段(建成区主支管网修复G区域施工):G区修复污水管道约2.3公里、雨水管道约3.8公里。
2.1.3合同估算价:一标段约188.37万元;二标段约521.64万元
2.1.4工期要求:一标段:60日历天,二标段: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1.6其他:本工程共分为2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开标顺序按二标段、一标段的顺序,按开标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首先按开标顺序推荐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然后再按开标顺序推荐各标段的第
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已在前一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被推荐为后序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但参与评审。若某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该投标人同时也不得成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推荐为本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已在其他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除外),依次类推。
2.2招标范围:针对建成区老旧管网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修复完善,主要出现的问题现象如树根穿刺、残墙坝根、支管暗接、管道变形、管道异物穿入、管道破裂、挡墙未拆等;针对此类问题现象进行有效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