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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6-15 数据编号: 593165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华安抽水蓄能电站35kV施工电源标段EPC总承包公告

福建华安抽水蓄能电站35kV施工电源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E35062906018003880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华安抽水蓄能电站35kV施工电源标段EPC总承包 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审能源函[2023]1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花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省花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福建华安抽水蓄能电站35KV施工电源标段EPC总承包工程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新圩镇,项目包括:(1)福建华安抽水蓄能电站红线范围内建设35kV施工变电站1座;35kV施工变电站设35kV、10kV两个电压等级;35kV进线1回;主变容量暂定10MVA。(2)新建35kV线路,将福建华安抽水蓄能电站施工变先T接至新圩镇35kV黄枣变。(3)35kV施工变电站到各施工区域的10kV线路。以上为初步描述,最终以甲方审定的初步设计为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项目总承包,从设计(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含审查及取得批复)、设备采购、施工、验收等,到工程具备移交条件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完成工作所需要的项目核准手续的办理(包含涉铁部分)、接入系统专题报告编制(若需)、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编制(包含审査及取得批复的全部费用)、其他相关的必要的设计工作。(2)外部协调:征地(不包含施工中心变及10kV电缆沟)、租地手续的办理(其中包含青苗补偿征地补偿等费用),跨越、对侧变电站入站等协调工作;(3)施工:包含本工程具备送电条件的所有施工工作;(4)采购:包含本工程的所有设备、材料采购;(5)其他:本工程相关的试验、调试、项目验收手续的办理(电力相关部门的验收批文或备案,线路走廊林地使用许可证、林可编制审批、林木采伐设计审批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及本工程送电手续的办理到考核验收以及相关服务工作等。
2.3 工期: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设计单位在30个日历天内提交符合审查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并配合审查单位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勘察成果的提供时间应能满足各设计阶段的需求)。施工工期:总工期12个月。工程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承包内容并送电。
2.4 质量要求:①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符合供电部门或招标人认可的有效的相关规范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审查和通过当地电力主管部门(若需)审查批复;②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电力行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合格标准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要求,达到招标人使用要求,且符合电力主管部门验收标准并送电。
2.5项目总造价:3750万元(包括以下部分:勘察设计费、建安工程费、暂列金。其中:勘察设计费、建安工程费控制在3650万元以内。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除发包人要求的质量等级、规模变化等变更外,按计价原则计算出的结算价,勘察设计费、建安工程费超过总价3650万元的费用不予调增)。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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