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安抽水蓄能电站爆破安全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华安抽水蓄能电站爆破安全监理服务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复函[20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花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省花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建华安抽水蓄能电站爆破安全监理服务。
2.2招标编号:E3506290601800388002
2.3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新圩镇。
2.4项目概况:福建华安抽水蓄能电站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新圩镇境内,上水库位于华安县新圩镇华山村自然村盆地,下水库位于华安县新圩镇华山溪沟大坪自然村。工程区下库坝址与华安县城公路距离20km、与漳州市直线距离45km、距厦门市65km、距泉州市105km,地理位置优越,对外交通较为便利,无重大环境和社会制约因素,建设条件良好。
电站装机容量1400MW,单机容量350MW,连续满发小时数8h。供电范围为福建电网,电站建成后在系统中主要承担系统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及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上水库位于华安县新圩镇华山村,正常蓄水位701.00m,死水位674.00m,总库容1450万m3;下水库位于华安县新圩镇华山溪沟中下游处,大坪自然村下游约800m处,正常蓄水位234.00m,死水位198.00m,总容1486万m3。输水系统总长约3981.6m,电站距高比L/H=7.9。
本电站工程等别为一等大(1)型工程,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厂房发电系统、下水库等建构筑物组成。上水库主坝采用沥青混凝土心墙堆石坝,最大坝高55.5m,副坝采用混凝土防渗墙堆渣坝,最大坝高13.0m,大坝左岸布置有竖井式泄洪洞。输水系统采用两洞四机布置,包括上水库进/出水口、引水上平洞、引水上斜井、引水中平洞、引水下斜井、引水下平洞、引水钢岔管、高压钢支管、尾水支管、尾水岔管、尾水调压室、尾水隧洞、下水库进/出水口等。地下厂房由主(副)厂房、母线洞、主变洞、尾闸室及附属洞室组成。下水库枢纽建构筑物主要由大坝、溢洪道和泄洪放空洞组成,大坝为沥青混凝土心墙堆石坝,最大坝高为98.5m。溢洪道和泄洪放空洞均布置在大坝左岸,其中泄洪放空洞由导流洞改造而成。
2.5招标范围:
对本工程项目的筹建期洞室及相关道路;上水库主坝、副坝及附属工程;上水库库盆及环库公路工程;下水库堆石混凝土重力坝、导流洞及附属工程;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及附属工程;开关站、地面附属房屋建筑工程;排水廊道、施工支洞等工程;场内永久及临时交通工程;上库石料场;火工材料库、办公楼工程;电站相关的其他工程的爆破安全实施监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范围)。
2.6监理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直至本项目工程爆破全部完工(计划自2024年1月1日至2030年4月30日)、资料验收归档、缺陷处理完毕等工作完成为止。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如实施期间因发包人原因带来开挖时段调整,本项目实施时段相应调整,因该等调整增加的费用(如有)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招标人无需因此另行向中标人支付任何款项或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