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饮用水供应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饮用水供应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CECOM-2024-BD02-0596)”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采购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饮用水供应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 招标编号:CECOM-2024-BD02-0596
三、 招标内容:
采购饮用水22500桶,邮航公司使用。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规范书。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代理机构组织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三)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须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设备递交投标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人投标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九)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的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注:投标人须按投标人资格条件逐条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 招标文件发售: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