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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6-17 数据编号: 594487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南平崇阳南路道路改造工程(五福桥至塔山大桥)和崇阳南路道路改造工程(五福桥-塔山大桥)排水提升工程公告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崇阳南路道路改造工程(五福桥至塔山大桥)和崇阳南路道路改造工程(五福桥-塔山大桥)排水提升工程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潭发科批[2023]656号)、(潭发科批[2024]17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建阳区水东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水东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建阳区崇阳南路(五福桥至塔山大桥);2.2.工程建设规模:1、崇阳南路道路改造工程(五福桥至塔山大桥)根据(潭发科批[2023]656号)项目总投资为9254.56万元。崇阳南路改造起点位于五福桥交叉口附近,路线为南北走向,终点位于与塔山桥交叉口附近,设计范围全长约2.23km,实施长度约2.15km(扣除康体路交叉口范围),全线采用15.5m标准道路宽度,全线采用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等;2、南平市建阳区崇阳南路(五福桥-塔山大桥)排水提升工程根据(潭发科批[2024]179号)项目概算总投资2579.97万元。新建DN300~d1800雨水管,总长度约3.2km,新建DN300~DN600污水管,总长度约1.97km。;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1、崇阳南路道路改造工程(五福桥至塔山大桥)改造起点位于五福桥交叉口附近,路线为南北走向,终点位于与塔山桥交叉口附近,设计范围全长约2.23km,全线采用15.5m标准道路宽度,全线采用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2、南平市建阳区崇阳南路(五福桥-塔山大桥)排水提升工程,新建DN300~d1800雨水管总长度约3.2km;新建DN300~DN600污水管总长度约1.97km。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10.4.1市政公用工程承包工程范围,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本项目采用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规定,一级建造师可承接城市排水中排水管道工程管径≥1.5米。本项目最大管径d1800,本项目注册建造师等级为一级;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崇阳南路道路改造工程(五福桥至塔山大桥)27593228元、南平市建阳区崇阳南路(五福桥-塔山大桥)排水提升工程20369111元,两项合并招标共计47962339元;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6.标段划分(如果有):/;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和《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6】8号)等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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