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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6-17 数据编号: 5947492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湖北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二期项目信息化工程-信息化3标段(计算机网络与通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二期项目信息化工程-信息化3标段(计算机网络与通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GSL0118-202408-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4-01010
3、项目名称: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二期项目信息化工程-信息化3标段(计算机网络与通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687.52(万元)
6、最高限价:687.52(万元)
7、采购需求:
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计算机网络与通信。
8、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5%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6.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6.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6.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须具有信息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投标人因事业单位改制未到位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社保在上级主管单位的,须上传隶属关系证明材料或投标人事业单位改制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6.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6.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上传自证声明,格式自拟)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4个信息化标段,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其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后续开标标段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前期开标标段若成为中标候选人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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