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合成气离心压缩机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合成气离心压缩机组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条件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公开征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名称: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合成气离心压缩机组
2.2项目编号:0747-2460sccjs269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采购范围:合成气压缩机组(k631001),包含但不限于压缩机主机、驱动机、齿轮箱、油站、干气密封系统、冷却器、分离器等由压缩机厂成套设计并供货。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2.5交货地: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2.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前到货。(或以发包人开工通知起255天)。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是否有限价: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
3.3自2018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至少具有甲醇装置合成气离心式压缩机组供货合同业绩3份且均已投产1年以上。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工作范围页、供货范围页(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上述资料未提供或未齐全的视为无效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