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
青州益源环保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
青州益源环保有限公司受
青州益源环保有限公司的委托,对
青州益源环保有限公司2台次锅炉清焦询比采购进行
询价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
青州益源环保有限公司2台次锅炉清焦询比采购
2.2项目编号:
M4101000065001016077 2.3实施地点:青州益源环保有限公司
2.4采购范围:
2台锅炉及烟气净化系统清灰打焦,完工结算
2.5服务期限/工期要求:停炉前2天通知乙方,清灰打焦要求从锅炉解列开始计时72小时内(含)完成,每超出1小时罚款1000元,超出24小时合同解除。
2.6其他要求(若需):
2.6.1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相关质量要求,施工人数不低于14人,年龄在18-45岁之间,要求24小时不间断施工。施工过程要求严格把控安全、质量,对于安全不到位采取每条次不低于500元的罚款。
2.7标段划分: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企业要求
(如:独立法人/独立民事主体)
3.1.2资质要求/相关行政许可(若需)
(如:安全许可证、制造许可证、资质证书等级)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若需)
(如:执业资格、职称、从业年限、从业资格、社保缴纳等)
3.2业绩要求(若需):
3.2.1项目负责人业绩
(如:时间范围、金额大小、项目个数、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3.2.2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如:时间范围、金额大小、项目个数、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注意:是否容许个人业绩与企业业绩重复计算,需说明。
3.3财务要求(若需):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xx、20xx、20xx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的复印件。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