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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6-18 数据编号: 5951414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鞍钢集团油品颗粒分析仪等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油品颗粒分析仪等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油品颗粒分析仪等项目AGGFGSHGZYD240618137093)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客商管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油品颗粒分析仪等项目
详见《项目需求清单》、补充说明及附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近三年任一年度(2021、2022、2023) 在大型钢铁或冶金、石化、电力等企业同类进口品牌产品销售业绩,并提供至少1份供货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及对应增值税发票,发票开票日期应为2023年12月31日前)。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对于进口的设备备件承诺供货时,必须提供下面至少一项证明货物来源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