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渝中区水厂巴县衙门46号、纯阳洞小区、华福巷53号二次供水设备改造工程项目公告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渝中区水厂
巴县衙门46号、纯阳洞小区、华福巷53号二次供水设备改造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渝中区水厂巴县衙门46号、纯阳洞小区、华福巷53号二次供水设备改造工程,招标人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渝中区水厂。资金自筹且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价,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招标内容
2.1项目概述: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渝中区水厂巴县衙门46号、纯阳洞小区、华福巷53号二次供水设备改造工程。
2.2质量标准: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要求,并一次性与设备一起验收合格。
2.3项目时间:合同签订后50天完成此项目。
2.4货款支付:施工完成并验收成功后即支付货款,留存5%的质保金,5年质保期到后无息支付质保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2 供货安装方应确保材料和制作的及时完成,承诺因材料供应及制作不及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负责赔偿。(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3投标人现场制作时,对现场的材料和人员的安全负责,因现场材料或投标人员出现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负责。(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4质保期5年,质保期内承诺2小时内到达现场更换、维护、维修(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