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市莘县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一期)烟气净化系统成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聊城市莘县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一期) 烟气净化系统成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聊城市莘县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一期)1×700t/d焚烧炉烟气净化成套设备采购,已由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聊行审投资【2020】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莘县南一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聊城市莘县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一期) 烟气净化系统成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聊城市莘县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一期)烟气净化系统成套设备采购
2.2 建设地点:山东省聊城市莘县朝城镇
2.3 招标内容:聊城市莘县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一期)1×700t/d垃圾焚烧炉配套的烟气净化系统成套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提供配套土建设计资料,不含土建部分施工):含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配合试运行、配合性能验收及配合环保验收的交钥匙工程。烟气设计路线采用:烟气净化处理方式采用“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预留SCR位置”技术。设计及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此):旋转喷雾半干反应塔及飞灰收集输送系统(接口在半干反应塔入口膨胀节前法兰)、旋转雾化器、布袋除尘器及飞灰收集和输送系统、石灰浆制备系统、活性炭存储和喷射系统、干性脱酸药剂存储和喷射系统所有系统设备、飞灰输送和存储及固化系统所有设备、各系统配套风机所需的驱动装置或传动电机、其他必要附属设备,包含以下各系统的设备、管道、附件、仪表、电气、检测及控制系统, 还应包括设备之间的钢架和连接件、设备支架、必要的检测仪表等。
2.4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并且项目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中标人一批交货,在本电厂整体启动前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工作,并且不发生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如招标人要求予以延长交货时间,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要求。
2.6交货地点:聊城市莘县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现场。
2.7 招标范围:
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