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项目第二标段”设备租赁(第三批)第一包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项目第二标段”设备租赁(第三批)第一包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6-18 17:00:32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项目第二标段”设备租赁(第三批)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项目第二标段”设备租赁(第三批)
1.2项目编号:0222FW20240950
1.3采 购 人:黑龙江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
1.4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6采购预算:16184500.00元(含税、设备使用、设备维护、设备调遣、设备日常所有维修保养费用,维护人员工资及保险等全部费用)。其中第1包:9210408.00元;第2包:2000222.00元;第3包:4973870.00元。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服务内容:提供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全套钻探与取芯相关设备与工器具(包括服务于钻探工作的吊车、场内运输车辆),配备相应设备管理人员,提供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
2.2服务期限:第1包:含基岩标标组3.5个月,分层标标组2个月;第2包:含基岩标标组3个月,分层标标组2个月;第3包:含基岩标标组3个月,分层标标组2.5个月。
2.3服务地点:第1包:哈尔滨市方正县、通河县,佳木斯市桦川县,鹤岗市东山区、萝北县、绥滨县,黑河市五大连池市、嫩江县;第2包:哈尔滨市呼兰区、巴彦县;第3包:佳木斯市富锦市、同江县。
2.4付款方式:设备进场正常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合同签订后2个月时,支付合同额的30%。本项目各标组钻探工作结束后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开具不低于6%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包,不可兼投。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