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4年垫江县大石乡滴水村、花寨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基础设施整治项目公告
2024年垫江县大石乡滴水村、花寨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基础设施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比选项目 2024年垫江县大石乡滴水村、花寨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基础设施整治项目 已由 重庆市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垫江发改委发〔2024〕23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垫江县大石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比选人为 垫江县大石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石乡滴水村、花寨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大石乡滴水村、花寨村等村25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后的配套产业基础设施实施整治,主要包括:1.对约10500米以上产业路实施路面挖补、修复、排危、改造等整治,整治排水沟约600米;2.迁改影响产业发展的弱电电杆5处;3.整治垮塌护坡堡坎等,具体实施内容和数量以后期设计内容为准。
2.3 本次比选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99.9891万元。
2.4 比选范围:具体以比选人挂网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12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6-19 17:00:00(北京时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