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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6-19 数据编号: 5958077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河北广宗县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垃圾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陈腐垃圾处理)监理公告

广宗县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垃圾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陈腐垃圾处理)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宗县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垃圾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陈腐垃圾处理)监理已由广宗县行政审批局以广批投资[2022]3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广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广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占地面积约57768平方米,填埋场垃圾量约55万立方米,平均填埋深度约8米,主要是通过预处理-综合分选-分类外运/回填,以实现填埋场内陈腐垃圾的彻底清除,将填埋场土地修复变为可用建设用地。
项目实施地点:广宗县经济开发区区域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监理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2招标范围: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 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 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3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符合《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监理工程师≥ 2人,监理员≥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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