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晋州市城区管网改造工程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供热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晋州市城区管网改造工程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供热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州市城区管网改造工程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供热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晋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晋行审投资【2024】0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晋州财政拨付,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晋州市城区管网改造工程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供热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晋州市城区。 2.1.3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中康嘉苑至锦绣府邸及周边道路供热管网铺设工程项目,敷设供热管道9258.8米,管径DN200mm以上管材采用螺旋缝埋弧焊钢管,材质为Q235B,管径DN200mm及以下采用无缝钢管,材质为钢20,采用直埋和顶管两种敷设方式。管线引自已有管道固定支架G07北侧12m处,敷设至J04井南侧2.5米处。本工程管道不属于压力管道。 2.1.4总工期:105日历天(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最高限价:31932763元(其中设计费:348463元,工程费:31584300元)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1)企业要求: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项目业绩: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公司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为同一业绩);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监督单位:晋州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涉黑除恶办公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