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生活垃圾智能回收箱基础配套工程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五乡镇生活垃圾智能回收箱基础配套工程一期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恒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泰运雅苑新建一座一字型智能回收站基础,一座内L型智能回收站基础;项隘馨园二期新建三座一字型智能回收站基础及配套电气、给排水等工程内容;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五乡镇。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智能回收箱基础配套等工程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164255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 20日历天 。
2.4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