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临高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资源化再利用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临高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资源化再利用工程设计(项目编号:hizw20240619001)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6-19 14:3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高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资源化再利用工程设计(项目编号:hizw20240619001)已由临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临行审改〔2023〕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临高县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临高县临城镇
2.2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在城区污水处理厂排水口下游头铺溪至文澜江河道两侧,建设人工湿地,对临高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净化。湿地进水规模为30000m3/d,出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Ⅵ类标准,部分用于城区绿化、道路喷洒、洗车等,剩余部分排入头铺溪作为生态补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人工湿地主体工程,再生回用水水池及配套管网建设,湿地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其中垂直潜流湿地建设面积为3000m3,水平潜流湿地建设面积为40000m3,表面流人工湿地建设面积10000m3,再生水回用水池建设面积200㎡,及配套在线水质监测系统4套、视屏监控系统10套等.。招标控制价1,449,0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6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临高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资源化再利用工程设计;标段编号: hizw20240619001001;标段类型: 设计;控制价:14490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技术服务(具体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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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通知 ([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给排水专业中级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含中级)资格。
3.2标段1: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