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泗县县北区域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暨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设计施工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泗县县北区域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暨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设计施工采购项目澄清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泗县县北区域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暨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设计施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EP-SXGC2024041),现做如下澄清答疑如下,请收悉:
问题1:招标文件第17页附件1本工程拟派专职人员的具体资格的数量要求:施工员:4 人; 质检员:4 人; 安全员:4 人; 造价人员:2 人; 质量负责人:2 人; 终检工程师:2 人。 注:
1、以上为人员最低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和招标人要求。以上人员的信息和资料是在投标阶段就提供,还是中标后提供?
问题答复1:在投标文件格式2.7.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备注提到的“注:项目管理机构分为施工项目组、设计项目组、项目组。”“项目组”中体现即可,投标阶段可不提供以上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