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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6-19 数据编号: 5967400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重庆双河口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双河口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答疑及补遗
(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双河口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答疑及补遗发布如下:
一、 答疑
质疑1:根据重庆市标准招标文件范本中项目经理承诺的要求,范本中只要求提供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本项目还单独要求了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请招标人按范本文件执行。
答: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无在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设置,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质疑2: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与电子系统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有不一致的地方,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与电子系统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一致,如不一致,均满足要求,不作为否决投标文件。
质疑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中第一条规定的“
一、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同时,在确保不超出工程总概(预)算以及工程决(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除按合同约定保留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3%的质量保证金外,进度款支付比例可由发承包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在结算过程中,若发生进度款支付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情况,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在结算后30日内向发包单位返还多收到的工程进度款。”请问本项目支付条款按国家规定执行。
答: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重庆市公路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设定,符合国家及重庆市的相关规定。
质疑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中第一条规定的“
一、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同时,在确保不超出工程总概(预)算以及工程决(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除按合同约定保留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3%的质量保证金外,进度款支付比例可由发承包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在结算过程中,若发生进度款支付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情况,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在结算后30日内向发包单位返还多收到的工程进度款。”请问本项目支付条款按国家规定执行。。
答: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重庆市公路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设定,符合国家及重庆市的相关规定。
质疑5:本次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建筑部分bim截图,图纸内容只有建筑和结构,是否分别提供两个专业截图视为满足,截图需要提供几张?
答:投标人编制“建筑部分bim 建设方案及措施”部分的技术方案时,按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须知前附表 第2.2.1技术方案评审标准“建筑部分bim 建设方案及措施”要求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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