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鸡泽县污水综合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鸡泽县污水综合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鸡泽县污水综合利用项目 已由 鸡泽县行政审批局 以鸡审批备字【2023】4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鸡泽水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及内容:椒城大街污水管道清淤改造工程、新华北基础设施工程、鸡泽广场南路管网及基础设施工程、毛遂大街东、西侧排水管道工程。
建设地址:鸡泽县境内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 1 个标段。
3.5 本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6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投标人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3.7提出异议的渠道:河北百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钢;电话:0310-5700369。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0日00时00分至2024年6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