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吉木萨尔县白杨河五圣宫水文站至S303省道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EPC总承包)公告
新疆吉木萨尔县白杨河五圣宫水文站至S303省道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吉木萨尔县白杨河五圣宫水文站至S303省道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EPC总承包)已经昌州水字【2023】15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水利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博源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为IV等,护岸工程级别为5级,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为19.5~77.7m3/s,其中五圣宫水文站77.7m3/s,白杨河水库58.1m3/s,魏家村19.5m3/s。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左岸护岸19.68km(0+000~1+880(五圣宫水文站)段和4+100~21+900(白杨河水库至林区公路)段),新建左、右岸矩形断面排洪渠2.41km(综合治理长度)。
2.2 总承包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含现场设计服务);工程施工全阶段、工程资料移交归档等。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2.3 项目地点:吉木萨尔县
3、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