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屈原管理区屈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4年)项目信息化工程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屈原管理区屈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4年)项目信息化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水利事务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债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屈原管理区屈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4年)项目信息化工程(货物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屈原管理区屈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4年)项目信息化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内,总投资额489.9万元,总工期180天。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新建信息中心站1处、流量监测站23处、泵站自动控制站3处、视频监控站5处以及配套应用平台等(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和工程量清单);一个标段。
2.3 交货期:180天。
2.4 交货地点及方式: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方式:现场验收 。
2.5 其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并投标人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本项目接受?制造商( 遥测终端 设备的制造商)?代理商的投标;如允许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遥测终端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业绩要求: / 。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6 其他要求: / 。
3.6.1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