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垦利10-2油田Ⅰ期/垦利10-1油田A54井块开发项目控制阀采办公告
垦利10-2油田Ⅰ期/垦利10-1油田A54井块开发项目控制阀采办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垦利10-2油田Ⅰ期/垦利10-1油田A54井块开发项目控制阀采办
工程项目名称
垦利10-2油田Ⅰ期/垦利10-1油田A54井块开发项目控制阀采办
项目概况
垦利10-2油田位于渤海南部海域,北部紧邻垦利10-1、垦利3-2等油田,南部紧邻垦利10-4油田,油 田范围内平均水深约15.8m。构造上位于莱州湾凹陷南斜坡,紧邻莱州湾富烃凹陷,含油层位以明下 段为主,基础研究资料丰富。项目新建1座注热中心平台、2座无人井口平台,新铺7条海管和4条海缆 ,并对在生产相关平台设施进行校核及适应性改造。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垦利10-2油田Ⅰ期/垦利10-1油田A54井块开发项目控制阀采办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6217/01
发标日期
2024年06月21日
主要技术规格
尺寸:3/4寸至14寸,磅级:150LB至2500LB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2025年1月10日前
交货数量
92台控制阀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总公司与分支机构的投标均无效。
3.2控制阀需按照《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的要求进行设计、制造、认证和检验。供货商应委托应急管理部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认可的发证检验机构(ABS,DNV,CCS,BV)对控制阀整体进行检验并获得检验证书(投标时承诺交货提供)。
3.3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并在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包含生产或制造范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可查询。若认证机构为国外的,则应在投标时提供上述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4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取证要求(开标时须进行信息公开):
(1)国内产品:针对阀门制造的取证级别,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当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s://cnse.e-cqs.cn/info-pub/pub)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