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县油田镇芳头村2024年农田建设项目公告
吉安县油田镇芳头村2024年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经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县发改审字〔2024〕44号立项批复同意,吉安县油田镇芳头村2024年农田建设项目现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就该项目发布交易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吉安县油田镇芳头村民委员会
二、工程名称:吉安县油田镇芳头村2024年农田建设项目
三、工程地点:吉安县油田镇芳头村
四、工程概况:采取以工代赈模式建设高标准农 701.04亩,土地平整 701.04 亩,修筑田埂 2267.16 m3,耕作层剥离及回填21703.4m3,土方挖填 35991.67 m3;新建:泵房 1 座,砖渠 2643 m、土质农渠9005 m、土质农沟 4038 m、土质斗沟 532 m、废弃沟渠拆除250m3、下田箱涵(400mm)154 座、过路箱涵(400mm) 42 座、盖板涵 3 座、机耕桥 5 座、田块进水口50 座、量水尺1座、农门 7 座、斗门3座、跌水 5 、机耕道 4294 m、新建生产路 4520 m、错车道 50 处、调头平台 10 处、生态收纳池 6 座、新建标志牌 1 座、标识牌 44 座。(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及自筹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工程总造价:招标控制价 1704956.62 元。
八、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质量要求:合格
十、工期:2024年11月底前完工验收。
十一、报名资格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拟派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拟派出的建造师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因本项目为必须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属不适于招标发包项目,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为吉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
十二、获得招标公告方式:本工程采用不见面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下载招标公告等资料,并按限额以下不见面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十三、投标保证金:为优化营商环境,本项目免收交易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