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方正县排水管网改造及清淤工程(三期)监理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招标编号:sz0110g240620001001
本招标项目“方正县排水管网改造及清淤工程(三期)”,已经由方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方发改审批[2022]2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方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方正县排水管网改造及清淤工程(三期)监理;
2.2建设地点:方正县内;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2.3.1松花江街(物资路-西大壕路):
雨水管线:沿松花江街自东向西铺设d800-d1200雨水管线,排入西大壕天然水体;
给水管线:西大壕路至奋斗路新建dn160给水管线;
2.3.2蚂蚁河街(物资路-团结路):
雨水管线:沿蚂蚁河街自东向西铺设d600-d1000雨水管线,暂时修建到团结路;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实际施工期的全过程监理及后续服务;
2.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17日,总工期:365 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地方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本项目划分: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1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缴纳3个月(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同时需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满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有关规定,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