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井陉县7号矿白流水沟段石太管道防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井陉县7号矿白流水沟段石太管道防护工程项目已由 井陉县行政审批局 以 井行审投资初设〔2024〕1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井陉县发展和改革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井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对白流水沟段石太输油管道防护的总长度为3800米。主要在石油管道西侧设置被动防护网两道共5769米,在石油管道东侧进行削坡防护设计,设置护坡长度2715米,修建墙式护栏515米,建设接滚石平台和排水沟3560米,以及其他安全设施。 2.2招标范围:井陉县7号矿白流水沟段石太管道防护工程项目-工程; 井陉县7号矿白流水沟段石太管道防护工程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工程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以注册证为准,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近期的缴纳社保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