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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6-24 数据编号: 5990299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河北石家庄石津灌区新四干灌区恢复工程(晋州段)项目勘察设计公告

 
【石津灌区新四干灌区恢复工程(晋州段)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津灌区新四干灌区恢复工程(晋州段)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晋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晋行审投资【2024】0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州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 晋州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石津灌区新四干灌区恢复工程(晋州段)项目勘察设计 建设地点:晋州市 项目概况:石津灌区新四干灌区恢复工程(晋州段)项目近期 建设内容包括新四干渠清淤疏浚、衬砌渠道 6.8km、新四干渠新建渠首 引水闸 1 座、巡渠道路 3.8km(其中新建 3.5km,拆除重建 0.3km)、新 建节制闸 2 座,新建桥梁 9 座,新建扬水点 9 座,田间管道工程 0.6 万 亩,工程信息化平台建设等,分为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建设内容为新 四干渠清淤疏浚、衬砌渠道 6.8km、新四干渠新建渠首引水闸 1 座;二 期建设内容为巡渠道路 3.8km(其中新建 3.5km,拆除重建 0.3km)、新 建节制闸 2 座,新建桥梁 9 座,新建扬水点 9 座,田间管道工程 0.6 万 亩,工程信息化平台建设等。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勘察设计成果文件递交: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1个标段。满足设计需要的工程勘察、测绘工作;初步设计报告、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文件的编制工作;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审计期间的设计服务;做好与本项目相关的报批、审查、评审等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涉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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