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采购粉末活性炭185吨,其中:水二厂20吨,水五厂15吨,水六A、C厂60吨,水六厂B厂15吨,水七厂60吨,岳池兴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15吨。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计划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2.3 交货地点:由卖方负责将货物送至运输至买方(水二厂、水五厂、水六A、C厂、水六厂B厂、水七厂、岳池兴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并负责将粉末活性炭卸至指定地点。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具有本比选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资质要求:须具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许可批件;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连续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 类似业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