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苑渠河道治理清淤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师苑渠河道治理清淤工程已由已由滨行审投资(2024)1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招标人为滨海县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汉治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师苑渠河道治理清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滨海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师苑渠位于滨海县育才高级中学以南,南侧紧邻师苑路,西起育才大沟,东至景湖路以西180m,河道全长 2.24km。本次河道疏浚长度 2.08km(育才高级中学南门-景湖路西 180m 段)。主要包括河道清淤、杉木桩护坡、生态人工浮岛绿植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本次河道疏浚长度 2.08km(育才高级中学南门-景湖路西 180m 段).主要包括河道清淤、杉木桩护坡、生态人工浮岛绿植等。投资金额725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计划于 2024年7月上旬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签发的开工时间为准),工期 60 日历天,于2024年9月上旬完工。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 年1 月 1 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单项施工合同价4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上述证明材料,如不能反映评审因素时还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业绩材料中各方的盖章,如有公司合同章、项目章等,还需提供对应公司出具的认为合同章、项目章等与公司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承诺(盖对应公司公章)。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2024年3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 号文规定)。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价200万元及以上类似河道治理施工项目经理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上述证明材料,如不能反映评审因素时还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业绩材料中各方的盖章,如有公司合同章、项目章等,还需提供对应公司出具的认为合同章、项目章等与公司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承诺(盖对应公司公章)。
(6)技术负责人要求: /
(7)其他人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