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丰县坪坝营镇坪坝营村花红寺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公告
【项目概况】
咸丰县坪坝营镇坪坝营村花红寺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2826202406000167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6-2024-01354
3、项目名称:咸丰县坪坝营镇坪坝营村花红寺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94.250699(万元)
6、最高限价:194.250699(万元)
7、采购需求:
污水主管网、人工湿地、预处理池、布水管等工程(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按建筑业划分中小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具备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2.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劳务合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执业资格。
4.5.拟任项目“四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其中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应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或上岗证,须具有相应有效的资格证书和专业水平,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