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宜城分局宜城市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宜城市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项目(一期)EPC 总承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YYC-JSGC202406QT-003001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684-2024-00392
3、项目名称:宜城市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项目(一期)EPC 总承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600(万元)
6、最高限价:1600(万元)
7、采购需求:
一期工程包括5座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4094平方米的清淤工程、12283 米的生态草沟建设和6972米防护栏、36 个界标、62个道路警示牌。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以招标人最终书面认定结果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总承包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335 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设计单位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施工单位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营业执照: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设计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成员单位均需提供;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60个月内,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金额15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水污染综合治理或河道治理或环境综合整治)EPC总承包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成员各方提供的业绩均有效,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